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宣信國小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9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42601040A號 函、「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(113- 117年)」實施策略2-1「精煉美感課程多元教學樣態與內 涵」、2-2「擴展美感學習活動實施場域」及2-3「建立美 感課程跨界鏈結與擴散機制」辨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,實施有效美感 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,特規劃旨揭計畫,說明如下: (一)課程發展階段: 1、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,同時鼓 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,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 之體驗課程;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 課程。2、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(國立臺北藝術大學)擔任輔導 角色,提供專業諮詢建議,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,上 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「藝拍即合-課程體驗」, 執行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。。 (二)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: 1、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,或轉化為適 合學生生活、學習經驗之課程,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 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。 2、本階段經費併入「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藝術與美 感深耕計畫」辦理,另原核定113學年度施行期程,教 育部前於114年4月17日函知延展增辦至114學年度上學 期,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,請未曾 參與之學校踴躍申請課程實踐(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 網址:https://aew.moe.edu.tw/#/)。
三、檢附本實施計畫1份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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