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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宣信國民小學

最新消息

嘉義市112年度藝術教育推廣及藝術團隊成果展演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宣信國小|

一、補助對象:本市27所公立國中小學校(不含嘉大附小)及3所 市立幼兒園。

二、實施期程:112年度。

三、實施方式:

(一)學校根據校本特色課程或配合教育部或其他政府機關推 動之教育政策或方案,規劃具體可行計畫並提出申請, 申請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
(二)由本府依學校所提申請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,必要時得 邀請學校補充說明資料。審查通過後,學校依核定計畫 執行。

四、申請資料請檢附申請計畫書紙本及經費概算表各1式4份(1份正本,3份影本),於申請期限內報府申請,申請計畫書 內容如附件。

五、經費補助原則:

(一)本計畫採競爭型補助機制,以補助「經常門」為限,經 本府審查核定補助學校,每校最高新臺幣10萬元。

(二)本計畫經費補助得依本府預算編列情形、學校研擬計畫 完整程度、辦理績效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調整。

六、考核及督導:

(一)補助經費應依核定計畫確實執行,不得挪用;計畫如有 延期、變更或調整,應於事前函報本府核備後始得變 更。

(二)受補助學校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2個月內,提報本府補助 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,說明整體經費與補助經費 支用情形及執行效益等,作為未來年度補助之參據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1689-12-25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7-12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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