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宣信國小|
一、 如有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及學習狀況,須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者,請於109年4月30日以前將申請表填妥並檢附相關資料報府憑辦。
二、 檢附特教生延長修業年限注意事項及申請表各1份,亦可至市府教育處網站行政公告區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cy.edu.tw/client)。
三、 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特幼教育科(電話:05-2254321轉33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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