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宣信國小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29日臺教資(三)字第108015428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統計「資訊科技輔助/互動/進階(創新)教學,師生受惠於更新後之數位學習環境累計比例」,請貴校指派1-6年級教師依限填寫旨揭使用情況表。
(一)填報對象及原則:本年度建置之智慧學習教室使用教師;每間智慧學習教室至少1位教師填寫,每位教師僅填報1份報表。
(二)填報時間:108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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